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低保等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充实我县民政系统工作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基层民政机构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15人(其中从我县满2年现在岗的村官中选聘5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沁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生; 2.在沁县满2年现在岗的村官和正在我县服务满1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自愿从事基层民政工作。 四、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策等综合知识。 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临场应变、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凡每个环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招聘待遇 聘用人员占用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列入财政预算。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携带证件 1、时间:2012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2、地点:沁县人才就业信息中心(县社保所楼下) 3、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报名费100元。 咨询电话:0355-7022492 0355-7020075 沁县公开招聘基层民政机构工作人员 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二○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