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沁源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10-01 08:00:00 来源:沁源县政府 作者: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沁源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沁源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19〕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至12月25日,逾期不能补缴。

  二、参保缴费对象

  1、沁源县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除外),未上户人员不能参保。

  2、长期在我县居住人员也可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须出具户口所在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未参保证明,防止发生重复参保问题。

  三、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

  为加大参保居民意外伤害的保障力度,参保人员可自愿参加县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20元/人。

  四、参保登记及缴费方式

  本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共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类:政府代缴人群(登记时间9月18日至10月30日)

  政府代缴人群:1、建档立卡贫困人ロ;2、城乡特困人员;3、城乡低保对象;4、孤儿;5、在乡重点优抚对象;6、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等计生家庭;7、60岁以上老人;8、重度残疾(一级、二级残疾);9、40%特殊救济对象。

  参保登记流程:乡镇组织——个人拿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行政村(社区)登记——乡镇统计汇总——县直相关部门审核——乡镇报表。

  相关审核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代缴花名由县扶贫办负责审核;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40%特殊救济对象四类人的个人代缴花名由县民政局负责审核;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代缴花名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60岁以上老年人(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等计生家庭的个人代缴花名由县卫体局负责审核;重度残疾(一级、二级残疾)人员的个人代缴花名由县残联负责审核。

  资金来源:县医疗保障局负责筛查重复人员信息并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全县参保登记结束后,根据实际代缴人数申请拨付资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由省、县财政按照70%、30%的比例共同代缴;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40%特殊救济对象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全额代缴;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代缴;60岁以上老年人、符合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等计生家庭、重度残疾(一级、二级残疾)人员的个人缴费由县财政全额代缴。代缴费用包括意外伤害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县财政全额代缴)。

  第二类: 一般缴费人群(9月18日至12月25日)

  一般缴费人群:除政府代缴人群和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注意: 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应在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1月31日到县医保中心登记参保信息并在银行APP缴纳2020年参保费用;2020年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到县医保中心登记参保,免缴2020年的医疗保险费,可享受2020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方式:

  1、微信自助缴费

  城乡居民一般人群参保缴费工作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2、手机银行APP自助缴费

  城乡居民一般人群参保缴费工作由各乡镇和各行政村、社区“两委”组织,通过农业银行掌上银行手机APP或农村商业银行“晋享生活”手机APP等方式进行缴费。

  3、村(居)委会集中代收代缴

  居民自助缴费条件不充分的行政村或社区,也可由村(居)委会协办人员集中代收,原则上由协办人员通过微信或者农行、农商银行的手机APP等渠道完成缴费。

  未参加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医保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同时大力提倡集体、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扶助城乡居民参保,代缴参保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领导到位。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0年参保缴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确保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县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卫体局、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二)营造氛围,宣传到位。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要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各乡镇要注重宣传引导,给群众讲清、讲透政策,发动居民参保积极性,使医保政策家喻户晓,知晓率达100%,争取居民自觉自愿参保;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要通过医保政策宣传窗口、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张贴公告、开展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

  (三)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各乡镇、村委、社区要制定周密计划,进村入户,做好宣传登记,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外出务工人员要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本人,争取外出人员参保,确保参保率达到100%。

  (四)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联动工作机制,采取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间、定责任的方法推进参保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工作纳入乡对村目标责任考核。参保结束后,各村、社区对参保情况要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各乡镇各部门参保缴费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挤占、截留、挪用和坐支医保资金。县政府办将汇同财政局、医保局、税务局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监督检查,督查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发现失职渎职行为,将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事前问责,确保按时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

解读:关于印发《沁源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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