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沁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0月19日印发的《沁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沁政办发〔2017〕97号)文件同时废止。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附件:沁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