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沁源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园(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沁源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园(工业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
2、建设单位:山西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山西省沁源经济技术开发区;
5、建设规模:年处置固体废物18万吨;
6、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废物收集和运输系统、贮存系统、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系统、焚烧系统、物化系统、固化填埋系统,办公楼、化验楼、污水处理系统、绿化景观等,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星;
联系电话:0355-7990939;
E-mail:1901795602@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从附件中下载表格或者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或信件、邮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山西清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