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瑞隆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00吨废旧锂电池回收拆解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7-09-15 11:35:12 来源: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三、施工期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1、废水类:运营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废水仅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2、废气类:废锂电池放电产生的废气、破碎风选震动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和食堂产生的油烟等;

  3、噪声类:主要来破碎机、风选系统、压滤机和各类风机等机械设备;

  4、固体废物类:包括破碎、风选工序所产生的粉尘、含尘废气处理渣等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四、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在营运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由于职工依托一期职员,故生活污水纳入一期。人员生活污水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经化粪池+微动力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桃江;在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水质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送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桃江。

  2、废气

  企业采用密闭生产工艺,工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粉尘、氟化物和TVOC,经收集后采用二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一根H15m的排气筒排放。建设单位在确保上述废气防治措施运行情况下,外排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1)生产垃圾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旧活性炭必须交由相关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管理以及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实行。一般固体废物如废气处理渣收集后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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