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捆绑招聘的岗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顺序选岗。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在本县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过程的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具体的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协同抓好招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