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瓶装燃气安全检查工作通知

2016-06-10 13:57:22 来源:衢江区政府官方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大黄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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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查处不具备存放、消防等安全条件的瓶装燃气经营站点;

  (五)查处混合经营其他商品的瓶装燃气经营站点;

  (六)查处没有燃气储配站配套或固定气源的瓶装燃气经营站点;

  (七)查处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瓶装燃气安全联合检查的重要性,加强协同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检查工作。检查成员单位由相关中层干部参与检查,请参加检查人员主动与检查组组长联系,由组长统一安排开展检查工作,检查车辆由牵头单位负责落实。

  (二)检查组要认准做好排查摸底,全面、准确的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对发现的问题,要当场签发整改交办单(见附件2),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人)在6月25日前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报属地乡镇政府(办事处);对情况特别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请各乡镇(办事处)积极主动配合检查组工作,并负责汇总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各检查组组长。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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