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2016-06-10 18:55:45 来源:衢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大黄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防汛预案演练周活动的通知》(浙防指办〔2016〕7号)和《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提高全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避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和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在全区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是检验汛期应急体制合理性、应急机制科学性、应急预案有效性的必要途径,是提高汛期抢险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频发多发,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面对严峻形势,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演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6日至6月19日。

  三、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一点一案”的原则,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和应急避险能力。要求威胁人数超过10人、直接威胁重要工程设施和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进行演练。

  (二)充分准备,确保实效。各乡镇(办事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完善防灾预案和单点应急预案。按照“贴近实况、模拟实战、确保实效”的要求,合理选择演练地点,编制演练脚本,重点针对当前强降雨易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灾害开展应急演练。组织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参加演练,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三)评估总结,巩固提高。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做好预案演练的评估总结工作,针对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的成果运用,建立地质灾害应急的长效机制。

  请各乡镇(办事处)于2016年6月20日前将应急预案演练情况的总结报告、照片和影像等资料报区国土局地环站(联系人:刘友,联系电话:665521,邮箱:13735095521@139.com)。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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