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7日 河北省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是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完成医改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按照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要求,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继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更加注重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重点推进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健康保障。2017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任务: 一、需要制定的政策文件 1.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政策措施。(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2.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的政策措施。(2017年6月底前完成,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进一步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政策措施。(2017年7月底前完成,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