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7-07-13 22:31:12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35.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2017年底前各市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36.持续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推进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充分发挥医保管理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监督制约作用。推动国家价格谈判药品试点政策落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7.扩大临床路径范围,提高入组率和完成率。组织实施诊疗合理性评价和处方点评。(省卫生计生委负责)

  38.做好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工作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充分发挥制度效能。(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北保监局、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负责)

  39.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参保居民就医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参保人报销。推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探索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河北保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分别负责)

  40.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力争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普通门诊的起付线,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落实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标准,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推进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推动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河北保监局、省残联分别负责)

  41.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建立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全产业链质量追溯体系,提升河北省药企仿制药质量。积极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提升药品研发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制度,建立常态短缺药品储备机制,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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