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原因,各乡镇主要领导同志按照工作需要进行了部分调整,河、渠沿线部分村庄也更换了村级负责人。按照省、市、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河长名单公示制度的要求,现将调整后的饶阳县河长制县、乡、村三级河长进行重新公告。 各级河长要按照饶阳县委政府印发的《饶阳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6号)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印发的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构建我县“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护机制,为维护河道生态、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建设富饶美丽新饶阳提供坚实保障。
附:饶阳县河长制县、乡、村三级河长名单
饶阳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