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合”彰显公平正义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

2019-12-09 09:49:00 来源:汇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今年以来,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为着力点,通过“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维护司法权威与修复生态相结合”“将追诉犯罪与保护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相结合”等措施,积极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今年1月至9月,该院共立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6件106人,经审查后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3件83人,被采纳80件80人。

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

今年5月,汇川区山盆镇茶厂村三名村民因在禁渔期间捕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执行逮捕。

7月,该院第三检察部依法对三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时,发现他们均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进一步核实其三人的家庭情况,检察官主动深入到茶厂村查阅贫困户档案资料,并到三人家中对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检察官了解到,三人确系贫困人员,是家中主要劳动力,三人工资收入均系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

鉴于三人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愿意通过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该院第三检察部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三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建议,被公安机关采纳。

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是有温度的

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摆脱机械办案模式,积极探索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体现了新时代背景下检察机关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该院将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积极促进刑事和解。对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盗窃等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逮捕后案件当事人尚未达成和解的,该院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前、案中介入,以公正司法为准则,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维护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追诉犯罪与“司法温情”相结合

汇川区人民检察院还将追诉犯罪与保护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相结合,彰显司法温情。

该院积极实施多元化办案方式,深度审查在押人员家庭情况,对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是否存在“事实孤儿”、生活困境等问题作为办案参考,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桥梁”,促进在押人员真诚悔罪,使其正确回归社会和家庭,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

汇川区环卫工人杨某负责某小区生活垃圾的清运,由于其负责清运垃圾的小区尚在施工,施工方多次将建筑垃圾倾倒入杨某清运的生活垃圾池,双方为此多次发生口角。今年3月的一天,再次发生纠纷后,杨某将一桶柴油泼到施工方负责人身上,拿出打火机准备点燃其衣物时,被及时制止。杨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杨某被逮捕后,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对其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审查。检察官审查认为,杨某实施放火行为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通过调查还了解到杨某家共四口人,妻子无业,两个未成年子女均为在校学生。杨某被羁押后其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子女面临辍学风险。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听取公安机关意见后,鉴于杨某认罪、悔罪态度好,主要证据已收集固定,其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符合提出建议条件。今年4月,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了对杨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建议被公安机关采纳。杨某被取保候审后即回到工作岗位,家庭收入和子女就学得到了保障,并听从检察官的建议,采取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化解了与施工方产生的矛盾。

“有些轻微的刑事犯罪,多是当事人的一念之差。司法机关在法律范围内给特定情节的嫌疑人一些重返社会、回归家庭的机会,会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司法机关的尊重和关护之心,或许就能挽救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个人的一生。”该院检察长梁隆刚说。

维护司法权威与修复生态相结合

在司法实践中,汇川区人民检察院将维护刑法权威与修复生态环境相结合,共筑绿水青山。该院在办案中注重与森林公安、生态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立足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发挥刑法惩治与教育并重的功能价值,敦促犯罪嫌疑人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修复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今年3月,播州区村民夏某因伙同他人非法砍伐林木,被森林公安部门查获,其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夏某被逮捕后,汇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羁押必要性进行了审查。为将保护生态环境落到实处,检察官依法提讯了夏某,通过释法说理,使其认识到了滥伐林木行为对损害生态环境的严重性,并主动提出愿意购买苗木补植复绿。4月初,夏某委托其家属购买了杉树苗550株,并在当地林业部门的监督下完成了补植复绿,修复了生态环境。

4月3日,汇川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夏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通过补植复绿修复被损生态,具有悔罪表现,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该院向森林公安机关提出了对夏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建议被采纳。

据汇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隆刚介绍,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继续优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质效,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在畅通扩展案源渠道的同时严守法律底线,努力提升案件质量,不断增强办案人员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