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经县编制、人社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卫计系统因涉改除外)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县编制部门全程参与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16年计划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选调计划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选调范围 1.全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2002年后因机构改革转企改制和保留自收自支身份的原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县工业技术开发研究所、县两河口国有苗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