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邹平市历史沿革

2019-08-13 00:55:4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新月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西汉时期,置邹平县,治所在今孙家镇。置梁邹县,治所在今韩店镇旧口村。高帝六年(前201年),刘邦封武虎为梁邹侯,于梁邹立侯国。置於(wu)陵县,治所在今临池镇古城村。置朝阳县,治所在今码头镇旧延安村东南15里,史称魏王城。置东邹县,治所在今高青县花沟乡花沟村,属青州部千乘郡(治所即今高青县高城镇北)。

  东汉时期,为邹平县、梁邹县、於陵县。改朝阳县为东朝阳县,同属青州部济南郡。汉永元七年(95年),改千乘郡为乐安郡(治所临济,在今高青县高城镇西北),东朝阳县又属乐安郡。东邹县失考。

  三国魏时期,邹平县、梁邹县、於陵县沿袭汉制,同属济南郡。东朝阳县属东郡。

  晋时期,邹平县属济南郡,梁邹县、东朝阳县同属青州部乐安国。改於陵县为乌陵县,旋废,析入土鼓县、逢陵县。永嘉后,梁邹县废。

  南北朝时期,宋武帝刘裕于梁邹故城侨立平原郡,又侨立平原县以属之。元嘉九年(432年),分青州之地侨立冀州(治所在今历城县),平原郡县隶属之。孝武时,于故於陵县地置武强县(治所在今周村区固玄庄),又于县内置广川郡(治所在今长山镇),属冀州。南朝刘宋改东朝阳县为朝阳县,属济南郡;又为临济县(治所在今章丘县临济镇),属乐安郡。邹平县失考。北魏皇兴三年(469年)改平原郡为东平原郡,属齐州(治所在今历城);又置平原县(治所在今好生镇平原庄),隶东平原郡。武强县隶广川郡。为朝阳县,属济南郡;又为临济县,属东平原郡。北齐天保七年(556年),移平原县治入东平原郡城(旧口),东平原郡、清河郡(治所在今淄川)与广川郡合并,称东平原郡(治所长山),平原县、武强县隶之。开皇三年(583年),移北齐平原县治于汉邹平故城孙家镇,仍为平原县。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平原县为邹平县,复汉旧名,属齐郡。开皇初废东平原郡,开皇十六年(596年)于北魏平原县治(今平原庄)置济南县。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武强县为长山县(治所在今长山镇)。大业初,并济南县入长山县,隶淄州(治所在今淄川县)。开皇六年(586年)置朝阳县于菅城。开皇十六年(596年),改为临济县(治所在今章丘临济镇),而别置朝阳县。大业二年(606年),又省朝阳县入济县,属齐郡。邹平县、长山县同属河南道。武德元年(618年),以临济县治置邹州。邹平县、长山县、临济县均隶之。武德二年(619年),移邹平县治于赵台城(在今九户镇古王台)。武德八年(625年),邹州废,又移邹平县治复入邹平故城孙家镇。邹平县、临济县改属谭州(治所在今章丘县西平陵城),长山县改属淄州。贞观元年(627年)谭州废,邹平县改隶淄州,临济县改属齐州。景龙元年(707年),析高苑县地于汉梁邹废城(旧口)置济阳县,隶淄州。元和十五年(820年),济阳县省入高苑。五代时期,邹平县、长山县属淄州。临济县属齐州。

  宋时期,景德元年(1004年),邹平县移治于济阳县废城(今旧口),孙家镇故城废。邹平县、长山县同隶京东东路淄州。咸平四年(1001年),省临济县析入邹平、章丘县地。金因之。

  明时期,邹平县隶山东布政使司济南府。长山县,洪武初属般阳府,洪武九年(1376年),般阳府降为淄川州,长山县亦属之,洪武十二年(1379年),淄川州废,又改属济南府。

  清时期,邹平县、长山县、齐东县袭明制。光绪十八年(1892年),黄河河道南移,齐东县城陷于河中。光绪二十年(1894年)迁县治于九户镇。

  民国二年(1913年)2月,废府州,沿用道制。邹平县、长山县、齐东县隶岱北道。民国三年(1914年)6月3日,袁世凯公布各省道区域名称,邹平县、长山县、齐东县均隶济南道(驻历城)。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制,存省、县两级,三县同直属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邹平县、长山县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因芦沟桥事变爆发,仅设7个专员公署,余未及设立,齐东县直隶于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至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间,邹平县、长山县属第十行政督察区,齐东县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9月,北邹长改为邹平县,南邹长改为耀南县,同属清河行政区清西专署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初,邹平县、耀南县、齐东县属之。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邹平县、长山县隶第一办事处(鲁北办事处)第十行政督察区,齐东县隶第五办事处(鲁中办事处)第十二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13日,邹平县、耀南县隶渤海行署第六专署,齐东县隶渤海行署第二专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至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邹平县、耀南县、齐东县隶渤海行署第三专署(又称清河专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8月间,邹平县、长山县、齐东县属第十行政督察区。

  1949年3月,邹平县、耀南县、齐东县属渤海行署清河专区(行署驻今惠民县城)。建国初,邹平县、耀南县、齐东县属渤海行署第三专区。1950年4月,邹平县(驻地今邹平镇)、耀南县(驻地今长山镇),划属淄博专区。同时,耀南县复名长山县。1953年6月,邹平、长山二县复归属惠民专区(专署驻北镇)。1956年3月,邹平县、长山县合并称邹平县(驻地今邹平镇),齐乐县和高青县合并称齐东县(驻地今高青田镇),同属惠民专区。1958年11月,齐东县撤销,其6个公社并入邹平县,隶属淄博专区。1961年,恢复惠民专区(驻地北镇)。10月,复置高青县,析邹平之青城、花沟、黑里寨3个区划入高青县。邹平县属惠民专区。1967年2月,专署废。成立“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改为惠民地区行政公署,邹平县仍属之。1978年7月10日,惠民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惠民地区行政公署。1992年3月,惠民地区更名为滨州地区,邹平仍属之。2000年6月,国务院批准滨州地区撤地设市,成立滨州市。同年12月16日举行中共滨州市委成立揭牌仪式。2001年1月16日,滨州市人民政府揭牌,邹平属滨州市。

  2018年7月2日,经国务院同意后,民政部以民函﹝2018﹞105号文批复山东省,同意撤销邹平县,设立邹平市,由山东省直辖,滨州市代管。2018年10月26日,邹平市正式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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