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1日,胶州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胶州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东至李家村,南、西、北以封土边缘为界各外扩30米。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四周各外扩50米。 延伸阅读: ·胶州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