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原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胶州市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政许可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持有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专门经营烟花爆竹的营业执照,且经营场所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经营业户均可申请。 二、申请时间: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 三、申请地点:经营业户所在镇、办事处、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办。 逾期未申请者,将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82206506 特此公告
胶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