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小店镇借助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在全镇实施
“
三红
”
工程,把
“
爱党爱国、克己奉公、坚忍不拔、无私奉献
”
的红色文化精髓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力。
争创
“
红旗党支部
”
。
围绕党的建设、平安建设、生态建设、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制定出台
“
红旗党支部
”
创建标准和具体考核细则,实行千分制考核。年底对综合考核前
10
名的党支部,授予
“
红旗党支部
”
称号,并在镇奖惩兑现大会上予以表彰。
争当
“
红星党支部书记
”
。
采取考核与测评的方式进行。在考核方面,把发展农村经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稳定低生育水平及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工作列为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由镇考核办根据工作成效进行打分。在测评方面,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镇直部门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围绕思想政治、执政能力、廉政建设、道德品行、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测评前,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专题会议,加深情况了解,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公正。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照
5
:
1
的比例评选出
“
红星党支部书记
”
,以党委政府名义给予表彰。
争做
“
红心党员
”
。
制定争做
“
红心党员
”
标准条件,把会议纪律、组织观念、党性修养、尊章守纪、以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知晓率、带头实践科学发展观、履行党员义务、开展党员帮扶等工作列为评选条件。评选采取个人自述、党员推荐、党支部确定、党总支把关、党委命名的方式进行。
“
红心党员
”
评选不受名额限制,合格一个评选一个,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