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山乡推行“五步工作法”提高村级管理科学化水平

2014-08-28 02:51:19 来源:莒县党建网-莒县组织部 作者:admin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库山乡探索推行以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民主决议、公开评议为内容的“五步工作法”,提高村级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是支部提议 。对于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村党支部认真研究,制定初步方案后再进行提议。提议一般每月进行一次,紧急重大事项也可随时提出,重大事项的提议及时上报乡党委审批。  

二是“两委”商议 。坚持“事前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定”的原则,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和方案,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以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意见。

三是党员审议 。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一般应占党员总数的 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修订完善方案,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是民主决议 。党员大会审议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表决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同者超过参加人员的半数,所表决的事项方可通过,同是时对表决结果做好书面记录。

五是公开评议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天。决议事项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开。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再次提交村党支部按程序解决。年底由乡党委组织各村召开村干部述职评议会,村“两委”班子及成员对实施“五步工作法”的情况和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述职,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做出口头或书面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与村干部工资、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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