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通告

2020-02-06 08:00:00 来源:莒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莒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全面打赢这场阻击战,疫情期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实施九项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县所有村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须报批并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对相关村庄、社区、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外省特别是湖北旅居史的县外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接受定点集中隔离或管控居家隔离措施。未按规定在家进行自我隔离或不按要求集中隔离、私自进入公共场所、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从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门口需有明显提示或专人管理,有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手消毒。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凑堆、不集聚,除特殊需要外,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九、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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