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历史沿革

2017-12-28 17:31:07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上城区域历史悠久,自古是杭州城市的核心部位,曾是自隋唐至民国时期州治所在地,尤以南宋定都杭州,在凤凰山东麓建皇城、筑宫殿,历时14O余年,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上城区自宋至清,分属钱塘、仁和县管辖,民初属杭县管辖。

  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置杭州市,上城区域分属城区、江干区。此后城区行政区域多次变化,直至杭州解放前夕,上城区分属第一区。第二区和第四区(即原江干区),建区公所。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杭州市人民政府相继在上城区域建立。改原第一区为上城区,第二区为中城区,第四区为江干区。3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宣布建立区人民政府。6月22日,中共杭州市委决定并经省委批准,各区建立区委组织。8月19日,市委决定区政府改为区公所,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并撤销区委组织。1950年6月1日,市政府决定撤销区公所,城区工作由市直接管理。

  1952年5月,重建区委、区政府。11月,上城区召开了城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11月,市政府决定调整上城区的管辖范围,将上城区的十五奎巷和六部桥2个公安派出所管辖范围(鼓楼至凤山门)划归江干区管辖。1954年7月,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召开了上城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至1980年6月前,先后召开过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同年8月,市人委决定建立街道办事处,上城区建立9个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1955年5月,区人民政府改称区人民委员会。

  1957年6月,中城区建置撤销,其管辖的金钱巷、马市街、皮市巷、青年路、岳王路5个街道办事处划归上城区领导。1960年4月30日,上城人民公社成立,中共上城区委改称中共上城人民公社委员会,区人委改称上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 10月,上城人民公社终止,复称中共上城区委和区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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