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上栗生态环境局首例通过磋商达成索赔案件

2020-11-16 08:00:00 来源:上栗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1月13日下午,上栗生态环境局就“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某村部分农田和林地造成环境污染,农作物减产、树木枯萎”一案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会议由上栗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曾志坚同志主持,桐木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评估专家及企业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上栗生态环境局介绍了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案由、损害事实、专家评估意见、损害赔偿的依据理由及履行方式等情况;企业代表作了表态性发言,表示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对此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无异议,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上栗生态环境局作为赔偿权利人与造成污染企业的赔偿义务人对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内容达成一致,共同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赔偿义务人将生态损害赔偿款2.85万元用于补偿村民农田和林地的损失,并在2021年3月前对受损林地进行修复。

这是今年9月两高九部发布《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来,我县首例通过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案件。

下一步,上栗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充分运用环保法律法规及配套办法,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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