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县农业农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禁捕执法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渔具店、重点水域及违法、违规案件高发水域查处违法捕捞行为,取缔一切捕捞渔具。
经过3个多小时奋战,查处非法捕捞网具2 副,收缴电鱼设备11 套,有力打击了“电、毒、炸”鱼及其他非法捕捞行为,取得了强有力的高压震慑效果。
通过开展禁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切实养护了水生生物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了全县水域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