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农业局关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的通知

2016-06-08 21:11:26 来源:山海关人民政府网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大黄 字号:T|T

农民朋友: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购机补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为我区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通用类机具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发布,我省结合本地农机产品市场售价情况,在不高于最高补贴额的基础上,确定本省通用类农机产品的补贴额。

  对于非通用类机具,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及河北省非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办法确定补贴额。对于部分涉及多省需求的机具分档及补贴额由相关省共同协商确定。通用类及非通用类机具具体补贴额在《2015-2017年河北省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标注。

  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60万元。

  补贴方式: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实施指导意见,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卡)”的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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