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缴2016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2016-06-08 21:21:00 来源:山海关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大黄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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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补缴、变更的办理

  1.城镇需要补缴的参保人,6月30日之前去携带存折和身份证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填报《补缴申请表》,并将补缴保费存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存折”,银行扣款成功后,计入其个人账户。

  2.城镇需要变更档次的参保人,6月30日之前携带存折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填写《变更申请表》,并将补缴保费存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存折”,银行扣款成功后,计入其个人账户。

  残疾人缴费

  城镇需要缴费的残疾人,需要每年提交我中心一份有效残疾证的1-4页的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政府补贴100元缴费。

  当年未进行残疾人审核的人员,视同当年非残疾人缴费,过期不予补

  缴和审核。

  山海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6年5月09日

  咨询电话 0335-513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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