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证件审核的通知

2016-06-13 20:21:15 来源: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1、报考河北省英烈纪念园岗位的考生请到河北省英烈纪念园进行证件审核。(地址:鹿泉市上庄镇台头村。乘车路线:乘25路、旅游七路在台头村站下,联系电话:0311-83985021)。

  2、报考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管理处岗位的考生请到华北军区烈士陵园管理处办公楼一楼会议室进行证件审核。(地址:石家庄中山西路343号。乘车路线:1路,6路,游5,9路,314路,78路,烈士陵园站。联系电话:0311-87023028)。

  (三)证件审核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证件审核地点:

  1、报考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管理处岗位的考生请到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管理处办公楼二层212室进行证件审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陵园路60号(陵园路与陵东街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乘车路线:高铁站下车,乘坐11或36路公交车至博仁眼科医院站下车,询问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管理处位置,即可到达;火车站下车,乘坐9、13、23、28、202路公交车至体育场站下车,路北即是晋冀鲁豫烈士陵园管理处。联系电话:0310-3128273)。

  二、证件审核范围

  以省人社厅组织的统一考试确定的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作为参加证件审核人员范围。(请在省人事考试局网站查询)

  三、考生证件审核资料

  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应持有的基础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报到证已注明具体就业单位的原则上视为不合格)及复印件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应持有本人未签订单位(空白)就业协议书及其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须填全)。复印件交证件审核人员留存,2015年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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