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凤翔县历史沿革

2019-08-29 13:33:16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五代时期仍为道郡(州、府)县三级制。天兴县属关西道凤翔府,府治天兴。凤翔府仍领八县。

  北宋地方政权设路、府(州)、县。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置秦凤路(治所秦州,今甘肃省天水市),其提点刑狱(司法机构)在凤翔府,府治天兴,领九县:天兴、岐山、宝鸡、扶风、眉县、虢县、周至、麟游、普润。

  金太祖初年,仍沿宋建置。熙宗皇统二年(1142年),改秦凤路为熙秦路。

  元代地方政权设省(道)、府(州)、县。初撤凤翔路,存凤翔府,直属陕西行中书省。成宗大德九年(1305年),凤翔府更为散府,后复称凤翔府,归陕西汉中道肃政廉访司管辖。

  明太祖洪武九年(1376年),改陕西行中书省为陕西承宣布政使司,凤翔府直属,府治凤翔,领七县一州:凤翔、岐山、扶风、宝鸡、千阳、麟游、眉县及陇州(今陇县及陈仓区西北部)。

  清代地方政权为省、道、府、县(州)。凤翔县属陕西省凤邠道凤翔府,道治、府治均设凤翔县。凤翔府领七县一州:凤翔、岐山、扶风、宝鸡、千阳、麟游、眉县及陇州(今陇县及陈仓区西北部)。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裁府留县设道。凤翔县属陕西省关中道。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撤道,凤翔县直辖于陕西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设陕西省凤翔专员公署,治所凤翔,辖十二县。民国三十年(1941年),专员公署迁宝鸡,改称陕西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凤翔县。

  1949年7月14日凤翔解放,凤翔县隶属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凤翔县于1950年1月改属陕西省宝鸡分区,10月分区更名专区。

1956年10月专区撤销,凤翔县由陕西省直辖。1957年7月,凤翔县宁王乡划归陈仓区管辖。1958年11月,撤销岐山、麟游县建置,将原岐山、麟游县及眉县渭河以北地域统归凤翔县,县人民政府设凤翔。

1961年1月,凤翔县改属宝鸡市管辖。9月,三县分设,凤翔县改属宝鸡专区。1962年9月,凤翔县长青公社花园大队划归千阳县。

1969年10月,凤翔县改属宝鸡专区更名的宝鸡地区管辖。1980年,凤翔县改属宝鸡地、市合一的宝鸡市管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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