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2020-05-11 10:41:00 来源:岐山县人民政府 作者:岐山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现将我县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下达,请抓紧时间,组织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500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15万元,产业扶贫项目21个涉及资金1144万元,金融扶贫项目2个涉及资金70万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5个涉及资金241万元,能力建设项目1个涉及资金30万元。

一、产业扶贫项目

产业精准扶贫项目以贫困村、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非贫困村发展产业为主,其中贫困村项目14个,非贫困村项目6个,光伏发电项目1个。

由各相关镇负责项目所在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务工,或折股量化,通过各种形式带动贫困户致富。县农业农村局指导项目的实施、资料归档等。

由县扶贫办负责对已建成的光伏电站验收评估、安装信息监测模块、蔡家坡安置点光伏项目企业投资置换。

二、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

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青化镇青化村道路硬化、雍川镇马江村道路硬化项目;由凤鸣镇负责实施北寨子村道路修缮项目,由蔡家坡镇负责曹家村道路硬化项目。

三、金融扶贫项目

由县扶贫办负责对全县19个互助资金协会贷款提供贴息资金;由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分红予以贴息。

四、教育扶贫项目

由县扶贫办负责对在陕汽技校、其他技校2020年新入学学生给予助学补助,每生每年3000元。

五、项目建设几点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有关部门、各镇要抓紧时间,严格按照计划要求,按照《岐山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项目计划下达的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抓好项目的实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通过相关平台向社会公开公告公示,贫困村、非贫困村所有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在村级进行公告公示,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是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下达计划实行县级部门和镇级报账并行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报账方式。各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挤占、挪用、滞留扶贫资金。严格按照规范报账程序核报扶贫资金,减少中间环节,切实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和管理到项目、资金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扶贫开发项目的组织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县扶贫办具体负责资金计划。项目实施各有关部门、镇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抓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项目所在部门、镇政府要明确主管领导,组织抓好项目实施,并积极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扶贫项目推进,确保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通过扶贫项目建设,使项目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发生显著改观,干部群众科技文化水平显著提高,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户户具有稳定的增收来源,贫困群众收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实现整村脱贫,并全面建成小康。

附件:岐山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公示公告.xls

岐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岐山县财政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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