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规划局关于汾西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GJ-Ⅰ-28、GJ-Ⅰ-29、GJ-Ⅱ-11、GJ-Ⅱ-12地块修改(批前公示)

2020-10-30 04:07:44 来源:汾西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修改地块

本次拟调整地块涉及汾西县古郡新区GJ-Ⅰ-28-02地块、GJ-Ⅰ-29-01地块、GJ-II-11-02地块、GJ-II-12-03地块、GJ-II-12-05地块、GJ-II-12-07地块等6个地块

二、用地位置

本次调整地块位于汾西县古郡新区,224省道(汾西大道)东侧,北侧为规划的西五街,南侧为规划的西十街。北侧五个地块属于马沟村城中村用地。

三、修改内容

修改后将GJ-Ⅰ-28-02、GJ-Ⅰ-29-01地块重新划分为GJ-Ⅰ-28-02-A、GJ-Ⅰ-28-02-B、GJ-Ⅰ-29-01-A、GJ-Ⅰ-29-01-B四个地块;GJ-II-12-02地块用地界线不做调整;GJ-II-12-03、GJ-II-12-05、GJ-II-12-07重新整合划分为GJ-II-12-03、GJ-II-12-05/07两个地块。

其中:

①GJ-Ⅰ-28-02-A、GJ-Ⅰ-28-02-B地块仍为住宅用地(R21),对控制指标做出相应的调整,地块指标调整如下:

地块容积率由1.5上调至2.9,建筑密度由30%下调至20%,绿地率由30%上调至35%,建筑高度由24m上调至80m。

②GJ-Ⅰ-29-01-A、GJ-Ⅰ-29-01-B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广场用地(G3),不对其指标进行控制。

③GJ-II-12-02地块用地性质由体育场馆用地(A41)调整为广场用地(G3),不对其指标进行控制。

④GJ-II-12-03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A2),控制指标不做调整。

⑤GJ-II-12-05/07地块用地性质由广场用地(G3)、图书展览用地(A21)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A1),控制指标为原GJ-II-12-07地块指标,不做调整。

该修改方案已经我局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城市发展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该修改方案的合理性,现予公示。请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对该修改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凡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的,有权利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即日起30个工作日内

公示方式:汾西县政府网站

联系电话:03575122589

   箱:fxxzrzyj@163.com

                         汾西规划

2020年9月21日

附:GJ-Ⅰ-28、GJ-Ⅰ-29地块修改前后图则


附:GJ-Ⅱ-11、GJ-Ⅱ-12地块修改前后图则 




附:GJ--28GJ--29GJ--11GJ--12地块修改前后控制指标

原控规中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

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

代码

用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出入口方位

建设

状态

备注

GJ-Ⅰ-28-02

住宅用地

R21

4.16

1.5

30

30

24

S、W、N、E

规划

/

GJ-Ⅰ-29-01

住宅用地

R21

4.86

1.5

30

30

24

S、W、N、E

规划

/

GJ-II-11-02

体育场馆用地

A41

5.6

1.0

30

35

24

S、W、N

规划

/

GJ-II-12-03

行政办公用地

A1

2.86

3.5

30

35

60

W、N

规划

/

GJ-II-12-05

广场用地

G3

1.42

/

/

/

/

/

规划

/

GJ-II-12-07

图书展览用地

A21

1.93

3.5

30

35

60

S

规划

/

修改后控规中地块控制指标表

地块

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

代码

用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m)

出入口方位

建设

状态

备注

GJ-Ⅰ-28-02-A

住宅用地

R21

1.88

2.9

20

35

80

W、N、E

规划

/

GJ-Ⅰ-28-02-B

住宅用地

R21

2.17

2.9

20

35

80

W、N、E

规划

/

GJ-Ⅰ-29-01-A

广场用地

G3

2.28

/

/

/

/

/

规划

/

GJ-Ⅰ-29-01-B

广场用地

G3

2.69

/

/

/

/

/

规划

/

GJ-II-11

-02

广场用地

G3

5.6

/

/

/

/

/

规划

/

GJ-II-12

-03

文化设施用地

A2

3.06

3.5

30

35

60

W、N

规划

/

GJ-II-12-05/07

行政办公用地

A1

3.15

3.5

30

35

60

W、S

规划

/

 

 

附:《公众意见建议表》

      

公众意见建议表

项目名称



姓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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