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直相关部门继续保留的责任状事项的公示

2020-01-17 08:00:00 来源:浮山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对照省直相关部门继续保留的责任状事项全面清理规范签订责任状事项的》(浮编办发﹝2020﹞1号)要求,县直各相关部门对照“省直相关部门继续保留的责任状事项”,结合自身实际,对保留的责任状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现将继续保留的责任状事项公示如下:浮山县签订责任状事项处理意见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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