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四项举措”狠抓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2011-10-09 16:31:00 来源:浮山党建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是实现了“三个统一”。统一领导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组长,组建了人社、教科一把手及组织部档案分管领导为一体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领导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档案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要求,要求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的标准进行,同时要求都达到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标准;统一标准,组织部、人社局、教育科技局三家档案室的硬件配套设施按一样的型号,一样的质量统一配置。二是进行了“两个签订”。签订责任书,档案管理科室负责人同档案审核工作人员签订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保密责任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加强了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了相关涉密信息的安全;签订承诺书,负责档案审核的工作人员向组织做出了个人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按时完成任务的书面承诺书;三是 严把了四个“关口”。严把档案审核关,在整理过程中发现材料短缺、手续不完善的、填写不规范的,及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短缺材料登记表》,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充收集;严把材料剔除销毁关,对档案中毕业论文、一般性质的思想汇报和个人总结、多余的入党申请书等不需要入档的材料,要进行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剔除材料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剔除销毁;严把材料收集关,在搜集短缺材料的过程中,对收集的短缺材料逐项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表》进行登记,并由收集人对短缺材料进行审核、鉴别、签字,完成收集工作;严把档案材料归档关,对所有收集鉴定的短缺材料都要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登记表》,由审核人签字后,呈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四是实施了“两个改变”。四级签署,干部的“三个时间”和身份审核认定都在集体研究通过的基础上,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亲笔签字后加盖公章才能归档,从而改变了以往批量签字时加盖个人明章的简化形式,进一步提升了干部“三个时间”和身份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人像管理,在使用中组织部统一要求的档案卷夹时,遵循“科学、实用、适用”的原则,针对干部存在同名同姓的情况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制成了“一寸红底免冠照、档案编号、姓名、籍贯”于一体的多重信息的档案标签,改变了档案管理人员对同名同姓干部不易区分和对部分干部“知其名,不识其人”、“识其人,不知其名”情况,加深了档案管理人员对干部综合情况的了解和掌握,提升了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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