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中央、省市县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蔓延,切实保障全县11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从2020年1月26日零时起,全县上下启动“十六条”防范措施,请大家相互转告,严格遵守,主动承担起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如下: 1、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2、近期从外地返乡的各类人员(重点是从武汉返乡的人员),请按照相关要求居家自我隔离观察14天,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带好口罩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排查诊治。 3、返乡人员要主动配合乡镇、社区、村委、村医等工作人员上门随访。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收集疫情线索和武汉方向流入人员信息线索,受理电话:0357—5322213。 4、改变传统过节方式,不要走亲访友,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聚会。外出要佩戴口罩,用后不要随意丢弃,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处置。 5、讲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尤其是在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或触摸过公共设施、照顾病人、探访医院、处理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刻用肥皂、含有酒精的洗手液以流水方式冲洗。 6、停止社火表演、广场舞等一切群众性聚集活动。 7、全县各类场馆、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全部停止营业,县城、乡镇和各村所有餐饮场所全部停止营业。严厉打击一切形式的聚众赌博。 8、各类工矿企业要推迟复工复产。 9、设立交通站卡,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严密排查登记。暂停所有客运班车运营,严厉打击黑出租车载客运营行为。乘坐城区公共交通的司乘人员及乘客必须佩戴口罩。 10、停止所有婚寿操办等事宜,白事一律从简。 11、因保供给而无法停业的公共场所,要开展防疫消杀。 12、关闭活禽活畜交易市场,禁止活禽活畜运输流通。 1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购、运输、储存、销售、食用来源不明的生熟食材及野味食材。 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或接触来自疫区的物品。 15、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保持物价稳定,严厉打击口罩、药品、蔬菜等医用物资、生活用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16、无特殊情况,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外出活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防、可控、可治。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取得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祝全县人民群众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咨询电话: 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0357—5322213 蒲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13994020397
2020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