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6-09-14 09:06:00 来源:乡宁党建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临汾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    告

   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晋组通字〔2011〕58号)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全市拟录用80名乡镇公务员和19名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99名。(分配名额见附表1)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如任现职不满3年的,则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必须任现职3年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
   2009年以前(含2009年)选聘任职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考录工作程序
   考录工作根据全省统一要求,采取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录用、初任培训等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在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报名表》或在临汾党建网(
www.lfdj.gov.cn)下载《报名表》,须于7月7日至7月11日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的报名点报名(乡宁县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2楼干部管理室)。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学历的,要同时出具毕业学校所属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年龄放宽到45周岁的,要有省委、省政府表彰的证书和文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相关任职证明材料及100元报名费。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所有填报内容及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取消考录资格。本次考试与2011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只能参加其中一个考试,请务必慎重选择。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考试前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设立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审查不合格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报考人数与招录职位数比例一般要达到5:1,方可进行笔试。笔试实行全省统考,定于2011年7月30日进行。
   上午0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   申论。
   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申论成绩×50%)
   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考核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考核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考核人选体检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职位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临汾党建网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且线索明确的,由市招考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经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录用人员确定后,进行为期10天左右的初任培训。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招考领导组研究决定。

                                 山西省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临汾考区考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
1、临汾市2011年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临汾市2011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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