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以及山西省卫健委办公室印发的《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在山西省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形成了《山西省永和县中医医院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以及临床使用管理细则。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1.山西省永和县中医医院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学及生物制品)附件1.山西省永和县中医医院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化学及生物制品).doc 附件:2.山西省永和县中医医院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化学及生物制品)临床使用管理细则附件2.山西省永和县中医医院第一批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化学及生物制品)临床使用管理细则.doc 永和县中医医院 2019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