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永和县芝河(城区段)文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共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12月23日至12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7-6012018 通讯地址:永和县政务大厅 邮编:041400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永和分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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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永和县芝河(城区段)文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共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12月23日至12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7-6012018 通讯地址:永和县政务大厅 邮编:041400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永和分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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