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9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及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全市2019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紧急通知》(临卫监督函﹝2019﹞17号)安排,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结合我局卫生监督工作实际,2020年1月我局立案查处了3起学校教学面积、环境、设施卫生监督监测不合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该3起我县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0年1月份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0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