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2020年2月我局立案查处了1起公共场所无证经营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现将该起案件予以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0年2月份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2020年2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docx
永和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