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2018年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情况公示 按照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临财社[2017]15号)要求,定点培训机构,按规定对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培训结束后,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该定点培训机构相应的培训补贴。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翼城县翼城县隆鑫特种机械职业培训学校培训的529人申请培训补贴(总计金额124600元)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7天(自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4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系人:董新华 联系电话:0357-4928668 附件:2018年职业培训机构培训人员补贴明细表 公示表 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