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太原市市区范围内,三星级幼儿园每生每月315元。
2、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
3、代收代管的费用(包括床单、被罩购置费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幼儿园据实收取,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育教育费一并统一收取。
4、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对不到园的幼儿不得收取保育教育费;对留园的幼儿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幼儿在园法定工作日天数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予退费。幼儿因故缺勤的,当月缺勤法定工作日不足一月的,不退费,足月缺勤的应退还当月保育教育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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