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设置太原市小店区张宝兰诊所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现对太原市小店区张宝兰诊所医疗机构设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拟设医疗机构的类别:普通诊所 2、拟设医疗机构的执业地点:太原市小店区昌盛东街银河公寓6号楼1层6006-2号门面房 3、拟设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 4、拟设医疗机构的床位(牙椅)数:0台 5、拟设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或设置人)的名称:太原市小店区张宝兰诊所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行政审批科,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行政审批科地址:小店区龙城大街75号(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西侧、汤如意东侧)。咨询电话:0351-7170181 太原市小店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19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