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公告 人工增雨防雹是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为保障我区防雹减灾、增雨抗旱、森林防火等工作,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0年区气象局将在我区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3·7”高炮防雹、火箭人工增雨(雪)全年实施作业。在此期间,遇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各作业点均可能进行火箭增雨和高炮防雹增雨作业。 二、作业地点:小店区范围内的北格村、辛村、西柳林村和森林火灾应急点。 三、作业工具:增雨火箭和“3·7”高炮。“3·7”高炮和增雨火箭具有火力猛、威力强的特点。实施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时,炮位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有放牧等现象,以免弹壳飞溅伤人。炮位严禁闲杂人员及牲畜进入,禁止以高炮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更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操作、接近高炮。 四、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一)作业点2~7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爆炸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作业点游玩观望,以免弹片落地伤人,特别是路上学生要注意安全。 (二)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火箭弹或者火箭弹残骸,切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请妥善保护现场,及时与小店区气象局或当地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当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请在12小时内报小店区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 联系电话:7269357 13935176359 特此公告
小店区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