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2020〕4号)和《陕西省就业援助法》(陕人社〔2012〕114号)和《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19〕111号)及《陕西省公共就业服务标准规范》的规定,从2020年起,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资金补贴的个人要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文件要求。秦都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对各街办报送的第三批583名就业困难复审合格人员,在秦都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3日-4月1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029-32001011 秦都区再就业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