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12号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0-01-08 08:00:00 来源:岢岚县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岢岚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12号(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五条)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加大成品油经营单位抽检力度,开展汽油柴油监督抽查工作,将经营单位抽检覆盖率提高到40%。    整改目标:加大对车用柴油质量抽检的频次和覆盖率,力争做到全覆盖。加大管控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 

 二、整改目标:l、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质量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生产和流通领域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的质量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重点针对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的加油站和批发油库实施。

2、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定期检查工作,对检查不合格的经营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的意见》,形成部门工作合力,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三、完成情况:1.加强经营监管县工信局督促企业健全成品油进货、分货、销售等各类台账,按季度进行了核查监管,进一步规范了成品油经营秩序。

2.加强质量监督,不定期开展成品油质量抽检,全覆盖抽检成品油2次25个批次,对销售不合格油品加油站罚款3.3057万元。

3.加强执法检查,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累计出动30余人次对全县加油站点进行了全覆盖检查,进一步了形成执法震慑。

 

 

中共岢岚县委

岢岚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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