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乡村兽医: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的要求,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改为备案。我单位将不再受理乡村兽医登记许可,乡村兽医登记备案将由县农业农村(兽医)部门负责,特此告知。
宜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