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对稷西路张吴路段实行双向区间测速。并公告如下:
设置地点:稷西路K22+690米(稷西路与柴张路口)至稷西路K23+710米(稷西路与张吴村口)
区间限速:大车40公里/小时,小车50公里/小时。
违法行为:超速、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等。
特此公告
河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