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查单位:
河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即将结束。
截至目前,还有部分单位因地址、联系电话变更或拒报等原因,尚未进行登记。请所有未登记单位于4月26日下午6时前携带相关营业证件和2018年财务报表等原始资料,到市统计局408办公室进行登记。逾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相关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等相关部门将会同市普查办对责任单位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告知
普查登记联系电话:0359——5032028
13191242182
河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