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长瑞(1897—1973),柴家乡上市村人。曾任安康市法院书记员、推事(审判员),安康中学兼职教员,解放前夕,他回到河津,1950年任新绛中学教员,1963年退职回家。丁长瑞酷爱书法,他崇拜书圣王羲之、画家郑板桥。退职回家后,他不顾年龄已大,仍然爬梯子在巷道的墙壁上书写大幅标语,毛主席语录、诗词等。1964年,河津县由老城迁至新城后,专门请他为新剧院大门牌题写了“露天剧院”四个大字。 丁长瑞在书法造诣上有一定的成就。早年书法秀润畅达,有一种清刚之气;中年渐趋老成,笔意纵逸超迈,时有颤笔,融厚有味;晚年人书俱老,又独具面貌,已臻炉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