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把“三关” 杜绝干部“带病”提拔(09-17)

2017-09-17 08:00:00 来源:稷山党建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稷山县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把“三关” 杜绝干部“带病”提拔。
        第一关即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2017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根据上级要求按首次填报进行填写,我们要求领导干部在填报过程中做到认真细致、完整准确。并经组织部门审查,确保其填报内容符合要求,为抽查核实比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打好基础。
        第二关即“六查”工作。对初步意向人选或推荐产生人选征求纪委监委、安监局、法院、房管中心、公安局、国土局、县委防范办、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卫计局、信访局和综治办等部门意见,掌握干部基本信息,为选人用人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关即任前审查工作。在干部考察阶段,对拟任人选征求纪委监委、安监局、县委防范办、法院、审计局、卫计局、信访局和综治办等部门意见,再次审查拟任人选是否有影响使用的情况。
通过以上“三关”,力求准确掌握干部信息,尽最大努力审查清楚拟任人选是否存在影响使用的情况,力争把“带病”干部止步门外。在2017年干部选任过程中,经审查,发现3名干部存在影响使用的情况,组织部部务会决定中止其选拔任用程序。稷山县在干部选任过程中,严把“三关” 杜绝干部“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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