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乡土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05-04)

2018-05-04 08:00:00 来源:稷山党建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

为全力推进我人才基础性工作和信息化进程,全面提升人才工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发挥人才在走进新时代,建设新稷山中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乡土人才信息采集,现就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稷山县乡土人才稷山县行政区域内专业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乡土人才除应遵纪守法、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各类人才具体条件之一

(一)专业技术人才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证的教师;科研人员;工程师;建筑规划师;经济师;医师、护师、药剂师等医护专业人员;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教练、裁判员、运动员等体育专业人员;播音员、主持、记者等新闻专业人员;翻译、编辑、编审等出版行业人员;导演、演员、编剧、作曲、指挥、舞美、特技、美术、录音、剪辑等艺术专业人员;工艺美术、服装设计等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厨师、导游等服务行业专业人员;

2、剪纸、雕刻、编织等民间艺术工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武术人才;中医世家祖传秘方人才民俗文化人才及其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技能型人才;

3、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工、水暖工、维修工等工人师傅;挖掘机、塔吊等大型工业设备驾驶员;领班服务员、酒店大堂经理等酒店管理行业人员;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等社会工作类人才。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担任从事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的人员以及工程师、生产技术带头人等从事工业领域的人才。

(三)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农技推广员、农艺师、畜牧兽医师等农业技术专家;经营农副产品电子商务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农副产品购销商;农业种植方面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员;创办领办合作社的人员等从事农业领域的人才。

二、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统一使用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登记表模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采集审核本部门、本单位及隶属事业单位中的人才信息并汇总上报

三、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倒排工作时间、建立工作通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二)严谨细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想方设法全面采集掌握各类人才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确保人才信息全面准确、真实有效,高质量、无疏漏。同时,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政策、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和泄漏人才信息。

及时上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登记表》、《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汇总表》,并于2018511日前将填写好的采集表和汇总表装订成册及对应EXCEL电子版报送委人才办。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委人才办联系。

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登记表》、《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可在稷山党建网下载

联系地址:县委大楼416房间

联系电话:0359-5528117

 

附件:1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登记》;

2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汇总表

 

 

 

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

201853

 

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登记表

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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