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 为全力推进我县人才基础性工作和信息化进程,全面提升人才工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发挥人才在“走进新时代,建设新稷山”中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开展乡土人才信息采集,现就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稷山县乡土人才为稷山县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乡土人才除应遵纪守法、政治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诚实守信、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各类人才具体条件之一: (一)专业技术人才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证的教师;科研人员;工程师;建筑规划师;经济师;医师、护师、药剂师等医护专业人员;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教练、裁判员、运动员等体育专业人员;播音员、主持、记者等新闻专业人员;翻译、编辑、编审等出版行业人员;导演、演员、编剧、作曲、指挥、舞美、特技、美术、录音、剪辑等艺术专业人员;工艺美术、服装设计等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厨师、导游等服务行业专业人员; 2、剪纸、雕刻、编织等民间艺术工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武术人才;中医世家祖传秘方人才;民俗文化人才及其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技能型人才; 3、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电工、水暖工、维修工等工人师傅;挖掘机、塔吊等大型工业设备驾驶员;领班服务员、酒店大堂经理等酒店管理行业人员;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社会服务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等社会工作类人才。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担任从事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的人员以及工程师、生产技术带头人等从事工业领域的人才。 (三)农村实用技术人才 农技推广员、农艺师、畜牧兽医师等农业技术专家;经营农副产品电子商务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人员;农副产品购销商;农业种植方面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人员;矛盾纠纷排查员;创办领办合作社的人员等从事农业领域的人才。 二、采集方式 信息采集统一使用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登记表模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采集审核本部门、本单位及隶属事业单位中的人才信息并汇总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倒排工作时间、建立工作通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信息采集工作。 (二)严谨细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想方设法全面采集掌握各类人才信息,对收集的信息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确保人才信息全面准确、真实有效,高质量、无疏漏。同时,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政策、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和泄漏人才信息。 (三)及时上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登记表》、《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汇总表》,并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填写好的采集表和汇总表装订成册及对应EXCEL电子版报送县委人才办。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县委人才办联系。 《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登记表》、《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可在稷山党建网下载。 联系地址:县委大楼416房间 联系电话:0359-5528117
附件:1、《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登记表》; 2、《稷山县乡土人才信息汇总表》。
中共稷山县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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