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2019年贫困村深井及配电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公示

2019-08-05 08:00:00 来源:稷山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省市关于对贫困村进行巩固提升的工作要求,通过村委申请、乡(镇)审核,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我县部分贫困村实施深井及配电设施建设项目,为进一步贯彻“两个一律”要求,现将2019年贫困村卫生室提升项目资金安排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时间:2019年8月5日—2019年8月15日

  2、监督电话:  0359—5858369   12317

   

  附:2019年贫困村深井及配电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公示

  一、资金计划

  2019年贫困村水电设施建设项目安排扶持资金160万元,用于对贫困村人畜饮水和灌溉用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改善贫困村群众安全饮水条件,巩固贫困村脱贫摘帽成效。

  二、项目安排

乡(镇)

村庄

项目类别


资金 (万元)   

备注

 

 

 

 

 

 

小阳坡

深井建设

配套资金


19


配电工程

21


 

庙岔村

深井建设

配套资金

 

25.8


配电工程

14.2


 西王村

深井建设 

配套资金

 

28


配电工程

12


小阳村

深井建设 

配套资金

 

40


合计

4


160


  三、项目实施

  1、2019年贫困村水电设施建设项目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负责实施,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扶贫项目相关政策要求。

       2、县扶贫开发中心将项目资金统一拨付至相关太阳乡人民政府,并做好资金和项目建设的指导工作。

       3、太阳乡人民政府做好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实施村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

     四、相关要求

  1、规范项目实施。  2019年贫困村水电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水利、供电部门有关项目建设的各项要求,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方式。

       2、坚持乡(镇)主导 。 太阳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实施的协调和日常监管,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和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

  3、发挥资金效益。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乡村使用深井建设资金需报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资金要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与县水利部门扶持资金统筹使用。

  4、严格项目验收。 2019年贫困村深井及配电设施建设项目要充分发挥水利、供电行管部门职责,相关部门应协助太阳乡政府做好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和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工作报告需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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