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2019-08-06 08:00:00 来源:稷山县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稷政征土告字﹝2019﹞第20号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西社镇韩家庄村、仁义村、杨家庄村集体土地140.2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西社镇韩家庄村、仁义村、杨家庄村集体土地140.2亩(其中耕地为126.7485亩、其他农用地为13.4515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每亩按4.6750万元进行补偿,共计655.436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由西社镇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西社镇人民政府、韩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仁义村村民委员会、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应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四、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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